上海首例男子遗弃养了十几年的宠物狗警方罚款500元并吊销养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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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时,发现养了十几年的宠物狗已经老了,就抛弃了它……最后,狗疑似被车辆撞到,骨盆骨折。

近日,浦东警方查处上海首例狗主人遗弃狗案件。 浦东警方根据狗狗登记信息找到了遗弃狗狗的主人。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其处以500元罚款,并吊销《养犬登记证》。

▲视频:上海浦东公安对遗弃宠物狗主人处以500元罚款

7月28日上午,在东方路与龙阳路交叉口,热心市民发现一只走失的宠物狗,有受伤痕迹,疑似被车辆撞伤。 经宠物医院抢救后,该犬骨盆骨折,并患有老年犬基础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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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狗狗们真正的爱和关怀,爱狗人士向浦东公安分局潍坊新村派出所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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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通过信息系统查询信息。 经查,该犬于2011年7月27日在潍坊新村派出所登记办理了犬只登记证,登记地址为辖区一宾馆,并于当年接种了疫苗。 此后,再也没有犬只登记证书的记录。 。

于是,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了狗的主人吴先生,通知他尽快将狗带回家。 但吴某表示,他已经搬到了南斗街道,因为狗年纪大了,所以就把它遗弃了。

针对上述情况,在潍坊新村派出所治安支队的指导下,7月30日下午,会同南斗路派出所,前往吴某现住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口头传唤。遗弃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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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问,吴某如实供述,7月29日上午9时,他将自己的小黄杂交狗遗弃在东方路、龙阳路附近的一处花园内。随后,该狗在浦东新区仁济医院门口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宠物医院接受治疗。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遗弃犬只的,由公安部门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养犬登记证》,并责令该犬只收养犬只的人五年内不得申请《犬只登记证》。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规定》,浦东公安对吴某处以500元罚款,并吊销《养犬登记证》,属于对养犬行为的行政处罚。

据澎湃新闻报道,目前,吴某遗弃的狗狗因年老多病,在宠物医院死亡。

警方提醒:养狗人应依法、文明饲养犬只,不得随意遗弃犬只。 遗弃猫狗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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