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邓晓莉胡晓童)笔者今天获悉,北京信鸽协会与北京桃园信鸽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被一名信鸽饲养者告到了西城法院。 2003年3月,徐先生得知北京桃园信鸽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主办“北京桃园名人俱乐部第三届信鸽公棚赛”的信息,遂交纳了4000元报名费参加此次比赛。比赛结束后,徐先生饲养的编号为03-17-055596号的信鸽获得银奖,主办单位当场向徐先生颁发了奖杯,但赛事规程约定的获冠、亚、季军得主各奖励人民币20万元的许诺至今没有兑现。无奈,徐先生认为主办单位违背参赛许诺,构成违约,故对主办单位北京桃园信鸽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及监办单位北京信鸽协会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兑现奖金20万元。目前,西城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