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已经斟酌颁布的《反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已经向群众征询建议,在其中违反规定服用或市场销售猫狗肉者最大可被处罚5000元并被拘留半个月的说法,在社会发展上引起极大强烈反响。那麼,你是不是适用法律禁食狗肉?
已经斟酌颁布的《反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已经向群众征询建议,在其中违反规定服用或市场销售猫狗肉者最大可被处罚5000元并被拘留半个月的说法,在社会发展上引起极大强烈反响。那麼,你是不是适用法律禁食狗肉?
网议
@士寒:禁食猫狗肉,而不禁食别的动物肉,对别的动物也是一种岐视。因而,做为一种标准,一种法律条款,制订的根据是柔弱的。猫狗是生命,别的动物也是生命,绿色植物也是生命,难道说必须禁食?
@锦瑟:法律是以便确保公平与正义,若以“反凌虐动物”的为名法律,那为何偏要饶恕猫狗?你觉得猫狗是人类的盆友就不要吃,那麼全是动物,为何牛和猪都没有维护范畴以内呢?假如说要维护动物,要防止动物的痛楚,猪与牛就比猫狗差一个级别?
@蔓草:一切生命全是宝贵的,猫狗也一样。大家总说猫狗是我们的朋友,为何要把盆友放到饭桌上呢,以便十多分钟的胃口谋害是多少条生命,值得吗?人类有这么多能吃的东西还嫌不足多吗?太贪婪了。
@海建:我们要维护动物,尤其是对人类有利的动物,但这类维护并不是泛爱的,也不是平衡的,例如对小宠物和服用动物,显而易见都有各的规范;更加重要的是,维护的前提条件并不是肯定变大动物的利益,并不是将之浮夸到与人类对等的部位,人类的社会发展客观与动物的当然天性终归是特性不一样的两码事。
@娅捷:古代人由于农用地的必须十分重视牛,也是不要吃的,只能在拜祖的情况下才会杀一头,并且这還是最大规格型号的祭拜,也就进到工业社会的这几十年吃完几十年的牛羊肉,就认为狗比别的禽畜都关键?我尽管不要吃狗肉可是果断保卫他人吃狗肉的支配权!
@海蓝城:我果断。大家那边就会有吃狗肉的传统式,不容置疑狗肉是十分美味的食物。人生道路来便是要吃别的微生物过日子的,除非是你是仙人,靠仙风玉露过日子,不然没人能立在道德制高点抨击吃狗肉的人。反而是这些说白了的爱狗人士,要不束缚狗的随意,要不把狗玩厌以后丢掉,这才算是对狗较大的凌虐。
@月明:狗是人类的盆友,狗在地震灾害后会抢救,狗那麼讨人喜欢……因此大家不应该吃它!哦,那麼牛马羊,就算不上人类的盆友?过去到底是谁帮助农用地,到底是谁帮助交通出行,到底是谁出示暖身的皮毛?她们一点不讨人喜欢?为什么不禁食她们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