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向大家宣布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我们国家终于有城市计划立法禁止食用猫狗了!昨日,人民网在微博上发表声明,表示深圳市于2月25日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该条例草案明确指出,为坚决根除滥食野生动物的恶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深圳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并将科研实验和宠物饲养等非食用目的的动物也纳入禁忌范围!草案采用“白名单”形式,列出了可供食用的极其有限的动物及其制品。
人民网强调,无论是猫狗这些宠物还是用于科研实施的动物,都被包括在禁忌之内。这意味着,一旦这一法律被通过,在深圳地区捕杀、售卖或食用狗肉都会成为违法行为!同时,与此同时,还加强了相关惩罚措施。重点提醒: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可以由任何组织或个人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对于违反法律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而 食用者,每人最高处以2万元罚款,对组织者则最高处以5万元罚款;对于其他非法禁用的动植物及其制品而言,每人最高处以2000元罚款,对组织者则最高处以1万元罚款。一旦执行,这对那些贩卖猫狗的人来说无疑是一记重锤!
消息一出,网络上响起了一片支持的声音,有网友称希望各地都能效仿这种做法。这一天,我们等待太久了!尽管有些人口口声声说自己吃的是专门饲养的“肉类猫狗”,但事实上,我国并没有“肉类猫dog”的概念。中国肉类协会副秘书长高观曾经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明确指出:“中国并不存在‘肉色犬’这样一个养殖行业。”北京市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秘书长刘朗也表示,由于成本过高,将无法培育作为食品来源的一只犬只。此外,即使存在犬只作为食品来源,其病害管理也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西北政法大学animal保研究中心主任孙江教授进一步指出:“我国还未对犬只进行检疫标准。”这意味着流向餐桌上的狗肉,不仅存在来源不明的问题,而且运输证件不齐、检验检疫程序缺失等问题,这些都是严重违反物防疫法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而且,被吃掉的小朋友们往往不是自然死亡,而是遭受毒杀,因此产生残留毒素,这些都可能导致消费者的健康危机。
因此,不仅《深圳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拯救了无辜的小生命,更为人类自身带来了保护。在它尚未成文之前,它就已经展现出了巨大的意义,是我们迈出的重要一步。如果你支持这一立法,请给予它你的支持,让更多人知晓并支持这项重要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