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向大家传达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我们的国家终于有城市计划立法禁止食用猫狗了!昨日,人民网在微博上发表声明,指出深圳市于2月25日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该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以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为目的,深圳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并将科研实验和宠物饲养等非食用途的动物也纳入禁忌之列。草案通过“白名单”形式,对可供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进行了严格规定。
人民网强调,将猫狗等宠物,以及用于科研实施的动物都被列入禁忌范围。这意味着,一旦该法律正式实施,在深圳地区捕杀、售卖或食用这些宠物都是违法行为。而且相关惩罚措施也将加大力度。
重点提醒的是: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和举报;对于违反法律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而进行餐饮活动,每人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对于其他未被列为保护对象但仍需禁止使用作食品原料的产品,其消费者每人最高处2000元罚款,而组织者则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
此次公告一出,便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网友表示支持并希望各地能效仿这一做法。一天来临,我们真切感受到了一种久待解脱的心情!
尽管有些人自称他们吃的是专门饲养的一些“肉类猫狗”,但事实上,在我国并没有这样的概念。中国肉类协会副秘书长高观曾经接受采访时明确指出:“中国并不存在‘肉食犬’这样一个养殖行业。”北京市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秘书长刘朗也说过,由于成本过高,使得培养肉用的犬只作为商业经营是不现实的。
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研究中心主任孙江教授进一步指出了问题所在:“我国病没有对 食用犬肉出台检疫标准。”这意味着流入餐桌上的狗肉存在多个问题,如来源不明、运输证件不齐以及缺乏检验检疫程序,这些都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风险。
那些被人们吃掉的猫狗,不仅是来自偷盗抢劫,也可能是被毒杀而死。在短时间内很难彻底清除残留毒素,被人摄取后可能引起呕吐、头晕腹泻等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健康。此次深圳发布的《深圳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既拯救了无辜的小生命,也为人类自身带来了更大的福祉!
虽然目前这个草案还在征求社会意见阶段,但它意义重大,是我们迈向动保法的一个重要步骤。如果你同样支持这一立法,请给予它你的支持,让更多人了解并参与到这场正义之战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