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宠物店被狗群咬伤导致流产狗主人承担7成责任

在去年二月的一个日子里,我,林丽(化名),前往了一家宠物店为我的狗进行美容服务。谁知,在等待时,一只同样来此的阿拉斯加犬冲上前,竟在我的脸上咬了一口。这场意外不仅让我面部受伤,还因为受到巨大的惊吓而导致了流产。经过治疗,我脸上的疤痕依旧清晰可见,而失去宝贵的生命更是给我带来了深远的心理创伤。

事情发生后,狗主人丁某赶到医院,为我支付了超过6000元的医疗费用,但这与实际治疗所需费用相比仍有巨大差距,更别提我之后面部整容和美容所需的开销。我为了讨回公道,不得不将丁某以及宠物店告上了法庭,索赔医疗、护理费等损失共计7万余元。

法院审理过程中,对于事故责任,丁某和宠物店均表示互相推诿。在法庭上,丁某指出事件发生在宠物店内,他也是消费者,只承担了一定的医疗费用,而宠物店作为经营者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而宠物店则认为,如果丁某能把狗牵好,这一切都不至于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特定区域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并且要采取一定安全措施。但丁某养的阿拉斯加犬明显属于大型犬,而且未按照规定采取任何安全措施。

最终,由秦淮法院判决称,虽然宠物店没有采取足够的防患措施,但丁某未能遵守《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也对他人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我并无过错,因此法院判决丁某应承担70%赔偿责任,即3.15万元;同时责令宠物店老板承担30%赔偿责任,即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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