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宠物店被狗咬伤致使流产雪橇三傻现身助人为乐狗主人承担7成责任

在去年二月的一个日子里,我,林丽(化名),前往了一家宠物店为我的狗狗进行美容服务。不料,在等待时,一只同样来此的阿拉斯加犬冲上前,咬伤了我的脸部。受伤和惊吓的双重打击导致我已经怀孕的情况不幸流产。我还不得不接受治疗,并且至今脸上的疤痕依然清晰可见。这次意外对我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不仅身体受到伤害,更有精神上的创伤。

为了追究责任,我多次与狗主人丁某和宠物店沟通,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我只能将这两方告上了法庭,以索赔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此事最终在南京秦淮法院开庭审理。

事情发生后,当时我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而丁某也赶到医院,为我支付了6000多元医疗费用。不过,这与实际治疗所需费用相比显得微不足道,更别提后续面部整容所需费用。我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讨要说法。

在法庭上,对于此次事故责任归属,丁某和宠物店都推诿对方。丁某认为事件发生在宠物店内,他作为消费者,也承担了一定的医疗费用;而宠物店则指责丁某没有把狗牵住才导致这一切。而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养大型犬如阿拉斯加犬必须采取一定措施,如挂牌、束链、戴嘴套等安全措施,但丁某并未遵守这些规定。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定明:由于宠物店没有采取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丁某违反养犬管理规定,没有采取适当措施以保障他人安全,因此判决两个方面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丁某因其疏忽行为应承担70%赔偿责任,即3.15万元;而宠物店老板因为其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30%赔偿责任,即1.35万元。在这个案件中,我虽然经历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但最终获得了正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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