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宠物店狗咬伤孕妇致流产狗主人承担7成责任

在去年二月的一个日子里,我,林丽(化名),前往了一家宠物店为我的狗狗进行美容服务。不料,在等待时,一只同样来到这里的阿拉斯加犬突然冲上来,将我的脸部咬伤了。这场意外不仅给我的身体带来了严重伤害,还导致我怀孕的胎儿流产。虽然我已经接受了治疗,但脸上的疤痕至今仍旧清晰可见。

为了追究责任,我多次尝试与狗主人丁某和宠物店沟通,但双方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我向丁某和宠物店提出了索赔申请,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这起事件随后被送往南京秦淮法院进行审理。在法庭上,丁某和宠物店都认为责任应该由对方承担。丁某表示,他作为消费者,在事发当时也未能预防这一事故,而宠物店作为经营者,对于安全管理更应负有更多责任。而宠法则认为,丁某没有将他的狗牵好,因此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当地《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特定区域内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并且必须遵守相关安全措施。但是,这次事件中,丁某养的阿拉斯加犬并未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对此次事故负责的人士是同时承担70%和30%赔偿责任,即丁某需支付3.15万元,而宠物店老板需支付1.35万元。此案件对于我们关注动物安全、公平正义以及法律执行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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