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宠物店被银虎斑猫咬伤导致流产主人承担7成责任

去年2月,我到宠物店给我的狗美容,不料被另一条阿拉斯加犬咬伤了脸部。因为受伤加上受到惊吓,这场意外导致我已经怀孕的流产。我经过治疗,脸上还有明显的疤痕。为了索赔,我多次找到狗主人和宠物店交涉,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只好将狗主人和宠物店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事情发生后,我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我没想到的是,自己已经怀孕了,而由于受到惊吓和药物治疗,这场意外还直接导致了流产。经过治疗,我依然留下了疤痕,而除了身体受伤外,失去孩子对我的精神也造成了不小的伤害。

事情发生后,狗主人丁某赶到医院,为我支付了6000多元的医疗费。但这与实际治疗费相差甚远,更不要说我后期脸部整容和美容所需要的费用。我将狗主人丁某以及宠物店都告上了法庭,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7万余元。

在法庭上,对于此次事故的责任,丁某和宠物店均认为在对方身上。丁某表示,他只是消费者,没有对事件负责。而宠物店则认为,他没有把狗牵住才导致这一切。但秦淮法院审理后认为,无论是丁某还是宠物店,都有责任保障顾客安全,因此判决他们共同承担4.5万元赔偿,其中丁某承担70%,宠物店承担30%。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案件发生在地面城市重点管理区内,并且没有采取拴系束犬链牵领、戴嘴套等安全措施,因此法院判决中提出了《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作为消费者的丁某,也应该采取更高级别的安全措施,以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此事为我们提醒,在公共场合携带大型犬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并避免可能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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