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二月的一个日子里,我,林丽(化名),前往了一家宠物店为我的狗狗进行美容服务。不料,在等待时,一只同样来到这里的阿拉斯加犬突然冲上来,将我的脸部咬伤了。这场意外不仅给我的身体带来了严重伤害,还导致我怀孕中的流产。经过治疗,我脸上的疤痕依旧清晰可见,而失去宝贵的生命,对我而言是一份难以抹去的心灵创伤。
为了追究责任并索赔损失,我多次尝试与那位狗主人丁某以及宠物店交涉,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我不得不将这件事情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就在不久前,这个案件在南京秦淮法院开庭审理。
事件发生后,丁某赶到医院,为我支付了6000多元的医疗费用,但这远远不足以覆盖实际治疗费用的高昂支出,更别提后续的整容和美容费用了。在法庭上,丁某和宠物店都互相推诿责任。丁某认为应该由宠物店负责,因为事故发生在他们的地方;而宠物店则指责丁某没有妥善控制他的狗。
值得注意的是,那段时间内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南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是养犬重点管理区,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而丁某所养的阿拉斯加犬明显属于大型犬,却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如拴系束犬链、戴嘴套等。
最终,法院做出了判决:对于这个案件,定罪结果显示宠物店应当承担30%赔偿责任,而丁某应当承担70%赔偿责任。因此,他们需要合计支付4.5万元作为我的所有损失,其中3.15万元由丁某承担1.35万元由宠物店承担。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小小的安慰,也是一个警示,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安全问题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