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鸽竞翔时的裁判员等级与任务

这是信鸽竞翔比赛活动需要所设立的人员职称,和体育运动一样是不可少的。根据竞翔规则,对竞翔信鸽的竞赛成绩和竞翔中发生的问题做出评判。在我国设有一、二、不同级别的裁判员,其工作任务是:掌握比赛《规程》、《规则》,做好赛前集鸽,核对足环,加盖暗记,校对鸽钟,检查鸽笼铅封情况等;信鸽归巢后记录时间,查对足环号码和暗记,完成验鸽手续,加盖验鸽章,能公正、准确、熟练地操作和记录成绩,审核并公布成绩名次等。其具体任务是: 1.一级裁判员亦称?国家一级裁判”。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中国信鸽协会章程》及信鸽比赛和品评的《规程》、《规则》,具有一定裁判实践经验和较长的养鸽历史,在省级或相当省一级的比赛中能胜任正、副裁判长职务,并具有训练二级以下各级信鸽裁判的能力。由省、市、自治区和火车头信鸽协会报送中国信鸽协会竟翔部,经过考试,由国家体委正式批准。可负责全国信鸽比赛和品评的裁判工作。 2.二级裁判员具有一定养鸽经验和裁判工作经验,能较熟练地运用《中国信鸽协会章程》及信鸽比赛和品评的《规程》、《规则》,有一定组织工作能力,能胜任地、市级或县级比赛中正、副裁判长职务。由地、市或相当地、市级信鸽协会报送上级信鸽协会竞翔部。经过考核,由中国信鸽协会正式批准。可负责省、市、自治区、火车头的信鸽竞翔比赛和晶评的裁判工作。 3.裁判员具有一定的养鸽经验,经地、市信鸽协会举办的裁判训练班学习,并经考试成绩合格,同时对信鸽比赛章程比较了解,能胜任地、市、县信鸽竞翔比赛的裁判工作者,由县级信鸽协会报送上级信鸽协会竞赛部,经过考核合格后,由省、市级信鸽协会批准,可成为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的职责 正裁判长是,组织、领导信鸽竞翔比赛裁判工作。是由本次鸽赛的最高组织机构任命的。其具体职责是:向参加本次竞翔比赛的裁判人员宣布比赛规则和品评规则,并组织学习,布置工作,带领裁判员进入集鸽现场,各就各位,裁决比赛中发生的各种纠纷。有权对违反规则的参赛鸽主提出处理办法,以至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有权临时更换以至取消司职不公正的裁判人员的裁判资格。要亲自复审和验证比赛中的优胜鸽,承认和宣布比赛成绩。 副裁判长是协助正裁判长组织、领导信鸽比赛的裁判工作人员。当正裁判长因故缺席时,代替正裁判长行使职权。 仲裁长和仲裁委员的职责 仲裁长是组织、领导信鸽比赛工作的负责人。其职责是:赛前召开仲裁委员会议,根据比赛组委会的安排布置仲裁具体工作。在发生争议时,弄清事实,做出最后裁决。 仲裁委员是信鸽比赛中的工作人员,其职责是:对由裁判工作引起的争议进行仲裁。在比赛的时间内,到集鸽现场和报到验鸽现场,对发生争议的问题弄清事实,提出裁决意见。 监察长和监察员的职责 监察长是组织、领导信鸽竞翔比赛中监察工作的负责人。其具体职责是:比赛前召开监察人员会议,根据裁判长的安排和布置,具体布置安排监察工作,带领监察人员上岗,解决监察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监察员是信鸽竞翔比赛的工作人员,其具体职责是:对竞翔比赛的各种工作负责监察,集鸽时检查核对赛鸽,剔除病鸽,集鸽完毕后会同集鸽裁判员点数、封笼;赛鸽归巢报到时会同记录员检验报到赛鸽的成绩名次。 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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