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官提醒,饲养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现在正处夏日高温时段,饲养者应看护好所养宠物,以免对他人造成伤害,自己也将得不偿失。
52岁的陈女士(化名)晚上在小区散步,遇见牵狗散步的张先生,她见狗一惊,不慎摔倒在地。于是之后,她要求狗主人承担赔偿责任。而张先生认为自己牵绳遛狗,对于自己的阿拉斯加犬没有控制好,小头骨折给陈女士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双方争执不下后,一纸诉状到海宁法院要求赔偿,这到底赔不赔?经过法庭审理,被告张先生应对原告所受伤害承担50%的赔偑责任,最终判令被告张先生赔偿原告1万3千余元。
法官提醒,我们要注意保护公众安全,同时也要尊重其他人的感受和行为。在这个夏天里,让我们一起关注宠物管理问题,让每个人都能安心享受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