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养鱼户喜欢在鱼塘中种植一些菱、藕等水生经济植物,以提高单位面积的收益。其实,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即使种植菱、藕与放养小规格鱼种同步,当年水生植物有所收获,但鱼儿却大幅度减产,可谓得不偿失。 一、菱、藕等在幼苗期,正是食草性鱼类活力增强、进食旺盛的时候,鲜嫩的幼芽恰好是它们的好饵料,严重时能被鱼儿吃光。 二、菱、藕的分蘖能力极强,叶片覆盖面积大,量大时能将全塘遮盖,使水面接受不到阳光的照射,因而水温提不高。而在低水温状态下,鱼儿的活动、摄食能力减弱,生长速度十分缓慢。 三、菱、藕等的叶片浮在水面,影响水体中微生物的光合作用,会使鱼塘的水质老化,溶氧量降低,容易造成泛塘(鱼浮头)现象。 四、水生植物枯死后,大量的残茎败叶下沉塘底,腐烂时会产生许多有毒、有害的物质,对鱼类生长极为不利,甚至致鱼死亡。 五、鱼塘中长满菱、藕等水生植物,也不便于分期、分批起捕成鱼。 鱼塘中除不宜种植菱角、荷藕、芡实、茭白等水生经济植物外,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莲、绿萍等亦不宜大量放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