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鸽友质问上海鸽会的公开信

《告广大“上鸽协”会员公开信》 针对“上海市信鸽协会”竞赛奖金留成、财务收支状况不公开等工作中,严重违反了“民政局”对社团组织有关规章,侵害了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行为。本部分会员代表,出于“为全体会员”的利益考虑,本着改良“鸽协”的工作秩序,促其纠正错误之宗旨和原则,特此作如下倡导: (一) 我们全体会员应关心“鸽协”工作,支持“鸽协”有关工作人员正常的工作和决策。 (二) 作为会员的每一员,都应该提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都应该为我们大家的共同权益,对“鸽协”的工作进行监督。 (三) 信鸽协会属于“民间社团”组织,鸽协的主席、秘书长并非政府行政长官,属于“民间社团”组织的“信鸽协会”属于非盈利之性质。 因此,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对民间社会组织的规章及明文规定,要求“上海市信鸽协会”公开财务帐目和审计报表是我们会员的合法权利,要求“上鸽协”缩减“奖金留成比例”,充分体现“非盈利”之性质,更是合法且正当的要求。鉴于此,我们全体会员理应团结起来,为改良我们“养鸽人”所处的环境而共同努力。 (四)“上鸽协”现任秘书长余汉勤在2007年3月10日的发奖大会上公开声称:“2006年鸽协收入八百余万,支出八百余万。”请大家仔细考虑一下以下几个问题: (1)“鸽协”区区十几人发工资,工资一项年支出充其量二、三十万,八百余万支出用途何在?不能光凭你嘴巴说,总应该将明细账向全体会员公开吧! (2)“余汉勤秘书长”为什么迟迟不公布财务明细帐目呢?将近工资的20余倍的其他支出的用途合情、合理,尤其是合法吗?这个从未根据有关法规向会员公开的帐目经得起审计吗?信鸽协会的钱财属于全体会员集体所有,理应有监督权、审核权。 (五)2007年秋(即今年秋)幼鸽“特比环”卖出500万余只,总收入500余万元,鸽协个别负责人,没有通过“鸽协委员会”会议议程,没有经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悍然独断独行,作出高达20%留成之决定,严重违背了社团组织“非盈利”性质之工作初衷,侵害了近1万会员的权益。为了维权,我们一定要纠正这一错误。 (六)2008年春季一交鸽(留成比例相同),在以前若干年所组织的“特比环”大赛中,“鸽协”个别负责人均以高达20%的比例留成。他们似乎已经将“鸽协”视为盈利为主的公司,他们偶尔成为老板。请各位会员同仁想一想: (1)多年来,竞赛条件没有根本的改变,工薪鸽友没有得到自己组织的任何帮助,剩余的(盈利部分)钱到哪儿去了? (2)多年来,“鸽协”投资的固定资产符合“鸽会”工作性质的需要吗?“鸽协”的投资行为是否体现“群体社团组织”自治的基本原则吗? (3)长期以来,“鸽协”从未向会员公开财务账目,没有受到任何监督。正值强调“民权、民生”的形势下, “上海市信鸽协会”有关负责人的理念和行为, 与当今倡导和谐社会的大环境格格不入。“上鸽协”需要改良;需要调整观念; 需要重新认识“信鸽协会”这一社团组织的性质; 需要面对现实, 彻底纠正一切违规、违法、独断独行的错误。“上信协”尤其需要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 本部分会员正在代表全体会员行使正当的权利, 我们正

[1][2]下一页

Similar Posts